您的位置:外贸学院 >最新资讯>下月生效!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8786个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下月生效!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8786个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2022-11-11
12月1日起,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重磅福利】新官网上线,福利免费送!全球81国海关数据开启免费使用限量名额啦!点击>>>即免费使用,即可免费查询各国采购商信息,还可以查看行业分析报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其中,98%税目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包含肉类、海鲜类、瓜果蔬菜等。


(仅为部分税目产品)


附件下载:98%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pdf

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部分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根据换文进展,我国已给予安哥拉共和国等42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共和国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此次,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热门阅读
热门 推荐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