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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第八步降税。本次降税完成后,标志着我国完成《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的全部降税承诺。
本次降税共涉及62个税目产品,其平均关税税率将由1.7%降至零。降税完成后,有关信息技术产品整体平均关税税率将由2016年初的6.5%降至零,我国关税总水平将由7.4%相应降至7.3%。
其中,B超诊断仪、彩超诊断仪、核磁共振成像装置、X射线断层检查仪等重要医疗设备均降税至零,有利于降低医疗设备进口成本,更好满足国内百姓医疗需求。
据悉,2015年12月,我国与美、欧、日等共50多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就扩大《信息技术协定》的产品范围达成协议,对201项与当代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国于2016年9月15日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从2017年开始,于每年的7月1日起实施降税。
履行降税承诺以来,部分的产品进口量增加、贸易逆差扩大。受影响最典型的产品是集成电路、半导体设备和医疗设备三类产品。据分析测算,2016-2022年期间,这三类产品的贸易逆差分别增加了210.8亿美元、101.5亿美元和3.3亿美元。但是,这些产品的进口增加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包括我国对集成电路产品需求的增加以及新冠疫情导致医疗设备需求增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