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海关总署刚刚发布2019年第213号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真是便利!企业不用再为延续跑腿了,跟进出口收发货人一样长期有效了,为海关点赞吧!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无需换领注册登记证书,不影响企业办理相关海关业务。
有效期在2019年11月30日以前(超期)的:再次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3号(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办事程序,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二、公告之日前已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且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无需换领注册登记证书,不影响企业办理相关海关业务。
三、2019年11月30日以前有效期超期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再次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4日
深圳报关协会近日也发布通知提醒:
相关事项提醒
一、自贸区内报关企业注册已改为备案制(该项措施深圳地区已于2015年实施),区外报关企业注册仍为行政许可。
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报关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不管是区内还是区外的报关企业均已长期有效。海关总署将于近期对存量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报关有效期进行统一处理。
三、报关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企业注册登记”模块办理变更、换证、注销业务,原“报关企业行政许可”模块已停用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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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决定公布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清理证明事项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削减制度性交易成本,海关总署对116项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公布第一批取消的84项证明事项及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其中,不再验核60项、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即联网核查)21项、自主验核3项。(详情>海关总署取消84项证明事项,60项不再验核)